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》和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,《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减排项目(二期)环境影响报告书》(征求意见稿)已编制完成,依据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环境保护部令第35号)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(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)和关于发布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》配套文件的公告(生态环境部 公告2018年第48号)中有关规定,向公众公开下列信息,并征求公众意见。
(一)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链接及查阅方式和途径
资源综合利用及节能减排项目(二期),位于商洛市商州区沙河子镇陕西锌业有限公司厂区内(商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),环评单位已完成征求意见稿的编制工作,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取:
(1)通过链接查阅: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wOzbE-FmaxPhsDQZJ3jqjQ ;提取码:z1i0
(2)通过电话或其他便利方式联系建设单位借阅纸质版报告,联系方式:13991468657;
(3)通过电话或其他便利方式联系评价单位借阅纸质版报告,联系电话:029-81626080。
(二)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
征求意见范围:征求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,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。
受征公众范围:项目附近可能受环境影响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等。
征求意见的主要事项:①项目建设可能带来的环境问题。②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。③对该项目环保方面的其他建议和要求等。
(三)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
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,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,本项目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:
https://pan.baidu.com/s/1x5_V_kSYbTR0rjZy3GqW9g 提取码:dury。
(四)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
采取信函(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)、传真、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方式,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提交书面意见。公众可以通过网站链接下载公众意见表,填写对本项目提出的意见和见解,并请留下相关联系方式,以便对您关心的问题和意见作出解释和说明。填写完成后发送至邮箱:523949492@qq.com,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确认收到邮件后,即代表提出意见有效。
(五)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
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。
陕西锌业有限公司
2019年12月8日